作者:事登中心
文章来源:市编委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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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委编办《关于印发<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琼编办〔2024〕58号)要求,2024年11月20日至21日,我局对海口市第一中学等7家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,情况如下:
一、被抽查单位
海口市第一中学、海口市中医医院(海口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总院)、海口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管理中心、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、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、海口市五源河学校、海口市长彤学校。
二、抽查内容
(一)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。包括:名称、宗旨和业务范围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、开办资金、经费来源、举办单位等。
(二)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示情况。包括:业务活动开展情况、对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、资产损益情况、涉及诉讼情况和社会投诉情况等。
(三)事业单位法人证、章使用情况。有无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或者出租、出借单位印章等行为,实际使用单位印章、印迹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等。
三、抽查结果
(一)海口市中医医院(海口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总院)、海口市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管理中心、海南华侨中学美丽沙分校、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、五源河学校、海口市长彤学校
等6家单位均做到严格执行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,按时提交年度报告,如实填报登记事项,按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,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完全符合实际。
(二)海口市第一中学,住所地址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登记。
海口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
2024年12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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